引进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补助
1.补贴对象和条件:莆田市引进的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
2.补助标准: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标准发放补助:985工程高校毕业的60%,211工程高校毕业的50%,受聘于在莆企业央企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减半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3.经办机构:市、县(区、管委会)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更多补贴】:
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
1.补贴对象和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当年度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莆工作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用人单位条件在莆田市税务登记注册的,且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2.补助标准: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非莆籍毕业生再分别增加3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3.受理机构:市、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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