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第29号)
一、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解除全县临时管控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全县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严格履行“四方责任”
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四川江安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含商家店铺)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三、分类管理重点场所
(一)医疗机构、农贸市场、药店、宾馆、民宿、网约房、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一扫四查”防疫措施,切实做到“入场即查、不漏一人”,严禁红码、黄码、弹窗人员入内,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应立即向社区报告。
(二)餐厅、饭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歌舞娱乐场所、桑拿按摩、足疗水疗、电影院、剧本杀和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有序开放;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四、严控人员聚集
暂不举办培训、论坛、演出、展会、赛事等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有序开放;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暂停举办坝坝宴等聚集性宴席活动。
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及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六、继续严格落实“入宜即检”
继续严格落实“入宜即检”,来(返)江人员必须主动进行社区报备。
全县便民核酸检测实行免费(个人因私需单采单检的按照相关标准收费)。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参与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不配合、不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06:0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动态评估调整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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