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解除港口镇东至南围街北环路东出入口、南至北环路、北至南围街、西至农场边合围区域的交通临时管制。
二、解除港口镇石特社区八组农路耕作区内房屋,港口镇民主社区南围街31号至40号,港口镇石特社区穗兴路12号之五至之九(友谊公寓)、之十五(穗福百货)、之三高风险区管理。港口镇其它风险区管理维持不变。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广大群众要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中山市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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