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衡山县发布衡山籍在外人员返乡告知书
衡山在外的父老乡亲们:
近期,我县连续发生两起输入性疫情,为了迅速扑灭疫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给全县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异常严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要求,为了您和全县人民的健康与安全,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特将相关返乡要求告知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乡。一是我县于9月3日和10月4日相继发生了疫情,尤其是10月4日的疫情导致12例阳性感染者,全县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关键、最紧要、最敏感的时期。二是2022年10月4日,我县外省入衡人员谢某灿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跨省回衡未按要求报备,未落实入衡人员三天两检措施,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人民群众对外地回衡山人员高度关注。三是当前正处于疫情高发期,人员跨区域流动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建议大家近期不返乡。
二、如特殊情况确需返乡的,请一定遵守家乡防疫政策,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衡山后实行3天2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高中风险地区和有社区传播风险地区或被赋红码不能排除风险的返乡人员,还需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因不主动报备,回乡需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尚未结束,战“疫”仍在继续。让我们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克时艰,携起手来共同呵护我们的健康,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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