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接到市疾控中心通知,溆浦县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向某华在我县有活动轨迹,该病例已在溆浦县隔离救治。现将向某华在安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1月10日:
10时44分自驾车(车牌号:湘NFR539)到达安化县东坪镇高速收费站下高速,10时46分扫码进行核酸采样,10时56分在东坪镇烟竹村饶家商店购物,之后未在安化县境内停留。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向某华有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或不配合、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要及时到当地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0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提醒广大居民,非必要不返乡,不前往中高险和有疫情的地区。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安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737-2563791,0737-7221276。
安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2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关于紧急寻找外县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在安接触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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