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作出如下指引:
一、明确返校开学的初定时间
1.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校历2月14日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不提前返校开学。
3.高校、职业(含技工)院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自行确定返校开学时间,报所属主管部门备案。
4.若疫情防控形势有变化,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明确各岗位人员返校上班时间
1.各校领导班子即日起正常上班。
2.各校疫情防控专班即日起正常上班。
3.在惠州市以外的教职员工在2月7日前返回惠州,返惠后自行检测核酸一次,上报结果至所在学校,并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所有教职员工根据学校安排,2月12日前返校做好开学相关准备。
三、做好以下开学准备工作
1.各校以班或部门为单位精准建立师生员工“五本台账”(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台账,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游探亲台账,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报告本土病例地市、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返惠台账,在广东省外台账,在惠州市外、广东省内台账)。职业(含技工)院校全面排查寒假期间在惠州市外实习学生情况,并建立台账,“一对一”落实防控措施。
2.各校提前掌握、审核师生员工《健康卡(2022版)》,离惠师生需提交返校前48小时的核酸阴性结果证明至所在学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返校。
3.各校制定以班级为单位的分批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4.各校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学习培训,至少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
5.各校做好课室、宿舍、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消毒消杀,检修防疫设施设备,筹措足量的防疫物资。
四、严密组织返校开学工作
1.各校按错峰返校方案,组织学生分批返校开学。学生家长等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各校卫健副校长在学生返校当日到岗到位,学校疫情防控专班人员靠前履职。
3.各校主动对接联系属地防疫、公安等部门,相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4.各校落实分通道进出、体温检测等措施,如出现体温异常情况,按照《校园测温异常六步处置流程》快速处理。
五、抓紧抓实返校后有关工作
1.各校坚持落实晨(午)检、晚检工作。
2.学校如发现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按照《校园发现密接(次密接)者处置流程》要求,立即报告社区,在社区防控部门的指导指引下规范处置。
3.各校继续做好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做到应接尽接。
4.各校要做好学生心理辅导疏导工作,及时发现、化解心理问题。
5.各校加强师生员工的卫生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工作,防范发生水痘、流感、诺如等传染病。
6.各校抓实师生饮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和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等工作,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学校党组织要主动作为,组织倡议共产党员教职员工提前返岗,配合学校做好返校开学工作。
2.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立党员教师志愿服务队等,参与学校和属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学时,主动为学生运送行李、开展学业辅导等服务。
七、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管控
各校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时报告信息,不得私自发布学校师生员工涉疫信息及未经证实的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八、提前做好线上教学预案
各校在总结以往线上教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早做好线上教学预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方式随时转换,确保学校教学、学生学习无缝对接。
九、开展督导检查
市、县(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组建督导抽查组,在开学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校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加强校外教育机构管理
1.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教学服务等活动。
2.各校按《惠州市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加强学校周边托管机构的检查。
3.校外培训机构、托育(幼)机构、托管机构参照本《指引》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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