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涪肺炎指办发〔2022〕182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我区深入开展“无疫小区”创建活动,经过严格自评、申报、审核、评定,已成功创建第四批“无疫小区”。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推荐阅读:
重庆涪陵区病例数据最新
【相关文章】
★ 港口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1号)
本文地址:https://www.qubaike.com/hotnews/s7ny4qc6.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