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沧州交警发布通告,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市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暂缓区域包括各市区县)
各市区县通知:
盐山县:
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孟村县:
为确保与沧州同步,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黄骅市:
为确保与沧州同步,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东光县:
为确保与沧州同步,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的交通流量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我县暂缓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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