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熊某某,女,47岁,居住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毛公桥组,为宁乡市11月27日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当日在密接筛查中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该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16:02 在宁乡市坝塘镇坝塘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采样(结果为阴性),之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11月25日8:57-8:59 在回龙铺镇金旺村湘村636先才商店购物11月26日在家中未外出11月27日闭环转运至长沙市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如与该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宁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宁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宁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宁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宁,抵宁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宁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重庆、广东、河南、湖北、新疆、西藏、内蒙古、甘肃等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宁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11月27日通报宁乡市在密接筛查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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