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衡山县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感染者

日期:2022-12-02发布:守候者

12月2日衡山县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感染者

12月2日衡山县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感染者

2022年12月2日,衡山县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感染者。目前,这3人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感染者一:

杨某香,女,52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1:00乘私家车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返回衡山县永和乡新场市高速路口;

11:50到开云镇瑞和小区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

居家未外出。

12月2日

19: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二:

廖某敏,女,17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

13:15乘Z285次列车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到衡阳火车站;

19:00乘私家车到新桥镇贯底社区丰基组家中。

11月30日

居家未外出。

12月1日

居家未外出;

23:00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12月2日

19: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三:

周某春,女,50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

15:16乘Z161次列车从河北省邢台市到长沙火车站,在火车站休息。

11月30日

11:54乘K9201次列车到衡山火车站;

12:00乘大巴车(湘D97398)到衡山桥头,后乘摩托车到两路口汽车站;

14:30乘大巴车(湘D42675)返回东湖镇石潭村;

17:00到达东湖镇石潭村路口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2月1日

9:00步行到母亲汪某荣家后,未外出。

12月2日

19:0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上述感染者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相应防控措施。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持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规范佩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多通风,进入公共场所遵守扫场所码、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求。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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