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主动排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上级防控工作指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样相关安排:
二、注意事项:
(一)请提前扫“粤核酸6”葵花码进行信息预登记并截图保存,主动扫验“场所码”,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请勿进行核酸检测。
(二)核酸采样过程中,未满14岁或患有严重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居民需全程佩戴口罩,排好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如故意扰乱破坏、拒不配合检测工作的,将依法处理。
(三)黄码人员请到长宁镇指定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居民不能前往区域核酸采样点,请做好个人防护,乘坐非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发热门诊。
长宁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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