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告临防指通告〔2022〕65号
2022年9月22日下午,临河区在对G6高速镜湖交通服务点来(返)人员落地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并转运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研判,确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相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工作正在进行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无症状感染者的行程轨迹,如有交集,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农场、街道、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二、暂停举办展销会、宴会、庆典、招聘会、培训会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监所、养老、儿童福利等机构全部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宗教活动。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未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四、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商场、KTV、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网吧、洗浴中心、棋牌室及其他营业场所、门店要严格做好来访人员测温、扫码验码工作。
六、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扫码验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上述措施自9月23日实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对违反通告规定及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1.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田某某等2人行程轨迹
2.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临河区疾控中心及各乡镇、农场、街道联系电话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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