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凌晨4:05,海宁市在社区筛查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涉及海宁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11月10日-12日
桂菊皮草经营门店(海昌街道洛隆路236号海隆大厦2-46室)
11月13日
桂菊皮草经营门店
海宁林克诊所(海昌街道皮都路1-8号)
海昌杨之义诊所(海昌街道文苑路658-660号)
都谷超市(海昌街道文苑路650号)
丁丁果业(海昌街道皮都路跟富兴路路口)
海昌街道洛隆社区采核酸(核酸结果阴性)
11月14日
桂菊皮草经营门店
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该阳性感染者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后续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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