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做守法公民。
凤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城区东至独山大道、南至前门大街、西至涂山大道、北至凤翔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对违法燃放行为依法查处。
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庆祝节日的,请市民朋友到禁放区以外的地方燃放。在禁放区外,要做到安全燃放、文明燃放,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的,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的同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行为(拨打110或口头举报)。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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