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衡阳疾控发布防疫提醒
一、长沙市望城区在管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康某某,男,34岁,望城区高星物流园员工,住望城区白沙洲街道同心花园5栋,为10月1日外地通报无症状感染者杨某某在望城区涉疫场所的暴露人员,纳入健康监测管理,10月1日核酸检测阴性。10月3日例行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10:00,骑电动车从住所出发至高星建材市场48栋的公司食堂
12:35,骑电动车返回住所
12:40-13:50,至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雷锋大道核酸采样点采样
13:55,到达高星建材市场48栋的公司食堂
19:47,到同心花园15栋食为先仓储批发店购物,返回住所,未外出。
10月2日
10:00,骑电动车从住所出发至高星建材市场48栋的公司食堂
14:00,骑电动车返回住所
17:30,骑电动车从住所至高星建材市场48栋的公司食堂
18:00,骑电动车返回住所,再未外出。
二、衡阳市珠晖区在外省入衡货车司机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张某某、乔某某,2022年10月2日驾驶货车(车牌号:晋MJ7190)在衡阳县石市高速收费站入衡,在高速出口进行“落地检”后驾车至珠晖区三得利水果市场,随后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3日凌晨,衡阳县通报张某某、乔某某2人“落地检”混采阳性,珠晖区立即安排对2人进行双采双检,初检结果阳性,后经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2例阳性感染者已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张某某、乔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30日
04:00,从新疆吐鲁番出发,上连霍高速;
19:00-20:00,在甘肃省酒泉市赤金服务区加气、上厕所,购买快餐及生活用品,在车上就餐。
10月1日
途经甘肃、宁夏、河南、湖北,期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兴服务区、湖北省荆州监利服务区加气。
10月2日
08:45,进入湖南省境内,走许广高速;
13:04,在衡阳县石市镇石市高速收费站下高速,13:18在高速出口进行“落地检”采样;
15:07,抵达衡阳市三得利水果市场西大门(期间未下车);17:40-18:20,在三得利水果市场西大门左侧七号厨功就餐;19:08,驾驶货车进入三得利市场水果市场;
21:47,被闭环转运至珠晖区集中隔离点。
三、长沙市芙蓉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贺某某,男,27岁,10月2日乘坐T289次列车自外省到达长沙火车站,作为高风险入长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当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0月3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30日
11:30,乘坐Z166列车(13号车厢)从拉萨前往郑州,并停留。
10月2日
4:57,乘坐T289次列车(5号车厢)从郑州前往长沙。
14:17,到达长沙火车站,核查后闭环转运至芙蓉区集中隔离场所。
四、益阳市南县在外省返南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感染者1:曹某,男,40岁,2022年9月30日与刘某某、康某、肖某某一行共四人驾驶牌照为湘A73HK6的小轿车从乌鲁木齐市返回南县,于10月2日22时12分到达G56杭瑞高速公路南县收费站出口,然后由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闭环引导至酒店集中隔离。10月3日,经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初筛、复核结果均为阳性。10月4日,经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并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刘某某,男,38岁,2022年9月30日与感染者1同车从乌鲁木齐市返回南县,于10月2日22时12分到达G56杭瑞高速公路南县收费站出口,然后由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闭环引导至酒店集中隔离。10月3日,经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初筛、复核结果均为阳性。10月4日,经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同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并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感染者1曹某在南主要活动轨迹:
10月2日
22时12分,在G56杭瑞高速公路南县收费站出口下车登记相关信息。
22时30分,由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闭环引导至南县经开区维也纳酒店(农博城店)集中隔离,因无房,未入住。
22时50分,由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闭环引导至南县豪景酒店集中隔离。
感染者2刘某某在南主要活动轨迹:
10月2日
22时12分,在G56杭瑞高速公路南县收费站出口下车登记相关信息,并进行“落地检”。
22时30分,由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闭环引导至南县经开区维也纳酒店(农博城店)集中隔离,因无房,未入住。
22时50分,由高速公路健康咨询服务站工作人员闭环引导至南县豪景酒店集中隔离。
五、永州市东安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轻型)。
确诊患者陶某某(女,44岁)于10月1日返乡,其10月1日落地核酸检测为阴性,10月2日核酸检测为阴性,10月3日初筛阳性10月4日经复核确认阳性,为轻型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经初步流调,陶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9月30日
18:30许,从广州市南沙广船国际扬帆嘉园自驾车返东。
10月1日
13:00许,从永州北高速路口下高速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后,回到东安县家中。
10月2日
8:07,陶某某与丈夫、女儿自驾车到鹿马桥镇卫生院采样。
8:30,鹿马桥镇祖林店铺理发。
10:45--11:28,冷水滩区万达广场购物。
16:08,芦洪市镇蔡德海店购物。
10月3日
8:30,鹿马桥镇卫生院采样。
15:55,芦洪市镇蔡德海店购物。
16:03,芦洪市镇华莱士店就餐。
16:33,芦洪市镇医院采样点采样。
22:10,闭环转运至井头圩集中隔离点隔离。
六、衡阳市衡山县在外省入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谢某灿,男,59岁,家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为外省入衡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日
10:43,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乘坐G1184(6号车厢)到达高铁衡山西站,下高铁后乘坐侄女谢某梅的车离开;
11:30,到达白果镇谢某军家(白果镇商贸街);
13:30,乘坐谭某的私家车前往谢某梅家休息(白果镇老街56号);
15:00,乘坐谢某云的私家车前往白果镇京都酒店,后前往谢某云家聊天(白果镇岳北街92号);
16:10,在谢某云家隔壁商店购物;
17:00,步行前往谢某军家,就餐前接到衡山县防控指挥部电话,立即步行回到京都酒店305房,未外出;
21:26,闭环转运至永和乡亮雅隔离点。
10月4日
9:10,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七、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在外省返乡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陈某某于9月30日自外省出发,经郑州转乘T289次列车于10月2日14时17分到达长沙火车站,随即闭环转运至麻阳县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0月3日21时许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0月4日1时许复核阳性,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八、岳阳市岳阳楼区在闭环转运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范某军,男,10月4日1时10分,岳阳楼区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初检阳性;8时10分,岳阳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省市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范某军的主要活动轨迹:
范某军于9月30日中午11时40分从新疆伊犁站搭乘Z306次列车(11车厢04中铺),该列车10月1日凌晨4时30分发车,10月3日凌晨1时到郑州站,到站后在郑州火车站候车室休息;
10月3日中午11时40分在郑州站内换乘T369次列车(12车厢7号下铺)前往岳阳,10月3日晚19时47分到岳阳火车站;20时35分社区转运组将其闭环转运至奇家岭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健康防疫提醒
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国庆假期到来,人员流动增加,发生聚集性疫情和跨地区疫情传播的风险也随之增加。连日来,省内多个地市相继在外省入(返)湘人员中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我市,衡阳疾控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来(返)衡人员请提前1天主动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三天两检再强化,结果未出不流动!
01 坚持非必要不出行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庆假期,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
02 科学合理有序出行
如有必要出行,请关注“衡阳发布”、“健康衡阳”、“衡阳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近期衡阳市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
特别提醒: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3 来衡主动提前报备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在抵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特别是10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人员,或与公布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4 严格第一落点管控要求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在第一落点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实行三天两检,即抵衡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衡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跨省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特别提醒: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5 加强重点地区入衡管理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各地购、销货商要掌握近期拟来衡的有新疆、宁夏等地旅居史货车司乘人员情况,劝导其暂缓来衡,有关货物采取其他运输方式来衡。对确需来衡的或已经在路途中的,各地购、销货商至少要提前一天将货车司乘人员信息向货物装卸地所在街道(乡镇)报备,同时督促货车司乘人员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一入(返)湘报备登记”程序报备行程。
各高速路口或卡口要对所有入(返)衡人员加强“查验行程卡”“落地检”工作,对近7天有新疆、宁夏等地旅居史的人员采用单采单检的方式。对有新疆、宁夏等地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和自驾入(返)衡人员,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入(返)衡人员的引导、闭环管理工作。
外省入衡货车司机,在入衡卡口要查验行程卡,落实“落地检”。对来自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入衡货车司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减少人员接触和社会面活动。如需在目的地居住的,要按照属地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
06 减少控制聚集活动
国庆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聚集性活动及大型会议管理。倡导从简举办婚宴、丧事,对确需举办的,应倡导线上举办,小规模举办,实行“一活动一防控方案一应急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7 持续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
密切留意疫情走势。返衡后若您发现近7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旅途中所有的票据保留好,以备不时之需。
08 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假日期间,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活动,不组织、不参与集体性聚餐聚会,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
09 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措施,今年我省流感疫情高于前两年同期水平,存在新冠肺炎和流感疫情叠加传播的风险,因此建议市民朋友提前做好流感疫苗接种。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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