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
中风险区防控措施: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低风险区防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所在城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注意:姑苏区的人员到达某个城市的防控规定要按照目的地城市来定(各个城市出行政策根据第九版政策具体制定)。疫情变动大,建议拨打目的地市民热线(区号+12345)或者防疫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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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10月10日,姑苏区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阳性感染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分析研判,自10月11日起划定相关风险区如下:
一、中风险区
竹辉路(人民路至相王弄段)两侧沿街店铺、养蚕里菜场、养蚕里新村41-49,54、59、60、64、98、99幢、玉兰社区高家村。
二、低风险区
东、南至护城河,西至人民路、北至十全街区域(中风险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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