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4日19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系统推送信息:我县居民石某与确诊病例王某于10月3日16:43在怀化市辰溪县高速服务区有时空交集。石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石某已接种3剂次新冠疫苗,目前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无发热,咽痛,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10月3日、4日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调查石某行程轨迹如下:
10月3日
驾驶赣GEA610号牌车辆,从娄底市新化县前往保靖。
16:43在辰溪服务区上厕所(扫码,戴口罩,同行人员没有戴口罩)。
20:20到达保靖,将同行人员送到富兰特酒店。
21:04在纤夫广场附近的旭晖超市购物。
21:18在桐木棋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油。之后开车回水田河镇家中。
23:45左右到达水田河镇家中,未外出。
10月4日
9:38在水田河镇卫生院做核酸采样。
9:42在水田河镇“顺丰快递”寄一个快递后回到家中,之后与家人一起前往龙山县八面山景区。
13:00在里耶汽车站下车吃小笼包。
14:00八面山景区游玩。
17:00下山在里耶医院旁边一家“柴火鸡”吃晚饭时,接到防疫办电话,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通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以上时间段与石某有过接触史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不外出,并立即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工作单位、县疾控中心(0743-7723889)、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0743-7830323)报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及时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
保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原文链接>>>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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