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变化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进行优化调整。
一、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之前离校(园)。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和学生,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1月13日。
二、初一、初二年级,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除外)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考试和评价,于12月31日离校。
三、初三年级,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中职学校高三高考班根据疫情情况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于2023年1月13日放寒假。
四、学校如出现疫情按属地疾控部门意见进行规范处置,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经所属教育部门同意可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五、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为1月14日,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六、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金华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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