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专家研判和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优化调整高风险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范围及实施时间
1.鸳鸯街道(3个):丹鹤小区一期、二期(自2022年11月24日0时执行);海阔天空二期14栋3单元(自11月24日0时执行);金科时代中心3栋(自11月24日0时执行)。
2.人和街道(5个):万年景苑A栋(自11月21日12时执行);万和社区(自11月22日12时执行);邢家桥社区(自11月24日0时执行);凡尔赛四期底商(自11月24日0时执行);万紫山社区(自11月24日0时执行)。
3.天宫殿街道(14个):东湖雅苑1—8栋(自11月21日4时执行);保利香槟B区1—11栋(自11月22日0时执行);泰山大道东段28号小区1—9栋(自11月22日0时执行);十方界洋房1—22栋(自11月22日3时执行);北回归线1栋(自11月23日0时执行);华宇北城中央2号楼(自11月24日0时执行);天龙路安置小区1-13栋(自11月24日0时执行);天域蓝湾小区1-2栋(自11月24日0时执行);天龙路9号(自11月24日0时执行);北城公馆1栋(自11月24日0时执行);天龙路11号(自11月24日0时执行);水晶郦城一组团6栋、7栋(自11月24日0时执行);华宇北城中央汇B区(自11月24日0时执行);龙湖西苑151号4幢3单元(自11月24日0时执行)。
4.翠云街道(6个):金开大道1999号(自11月22日0时执行);云瑞街6号(自11月22日0时执行);金开大道2001号(自11月23日0时执行);翠谷街1号(自11月24日0时执行);长福路10号(自11月24日0时执行);翠桃路37号(自11月24日0时执行)。
5.大竹林街道(3个):黄山大道—白杨路—大竹林街道与天宫殿街道交界—大竹林街道与江北区交界—金通大道—黄山大道合围区域(自11月22日21时执行);江与城熙溪地小区(自11月22日21时执行);金开大道西段—峰林路—云杉北路—黄山大道—金通大道—金开大道西段合围区域(自11月24日0时执行)。
6.礼嘉街道(3个): 嘉和社区内建筑工地(自11月24日0时执行);嘉宁社区内建筑工地(自11月24日0时执行);嘉兴社区内建筑工地(自11月24日0时执行)。
7.金山街道(2个):童家院子轨道交通基地(自11月24日0时执行);民心佳园B区25栋(自11月24日0时执行)。
8.康美街道(1个):金竹苑三区3栋(自11月21日8时执行)。
二、管控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区域内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暂停聚集性活动。
3.实施封控管控后按“5天5检”频次进行检测。若无异常,由属地街道动态调整管控措施;期间若检出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封控期,并按上述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本通告未尽事宜,以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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