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地户籍可以申请低保吗?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对低保认定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地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应当是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修订为“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其家庭成员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成员”。
也就是说,重庆市低保对象不仅限于我市本地户籍,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可以有外地户籍,符合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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