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9月9日17时起,将龙凤街道凤凰二街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海珠区无中、高风险区,全域(除临时管控区域外)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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