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在全县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行有限流动。县城区,管控区、防范区内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分时有序出入小区,在城区开放门店购买物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持工作证出行;进出小区严格扫场所码,查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前往封控区、不出城区。农村地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实行“人不出村、在村流动”“不串门、不扎堆、不宴请”。城区除救护、消防、公安、防疫、应急车辆外,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凭证通行,倡导居民绿色出行。
二、有序开放民生相关场所。商场、超市、餐饮、药店、快递物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场所有序开放,密闭营业场所实行限流,餐饮场所暂不恢复堂食,农村集市暂缓开市,药店暂停销售“四类”(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药品。电影院、景区景点、城市书房、公共浴室、培训机构等非生活必须场所暂不开放。
三、加强场所管理。所有开放的经营性服务性场所、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消毒、按时通风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扫场所码,查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规范佩戴口罩的要求,经营者、从业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执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管理;场所设立醒目提示,设置监督人员,确保进(出)人员应戴尽戴。
四、加强人员管理。居民非必要不跨乡、不出县,减少人员流动;居民出门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线,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返乡不报备、故意隐瞒行程、不佩戴口罩、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等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广大居民要积极参加辖区组织的核酸检测,采样时不交谈、不聚集,保持2米间距,即采即走,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予以赋码管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汝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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