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项令》原文: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
2、翻译: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地(在今河南县)人。后来被特例征召为洛阳县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因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的)车马,用刀圈地,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命令扶着董宣,让他磕头向公主谢罪,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小太监)强迫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一直不肯低头。公主说:“过去弟弟做百姓的时候,隐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门。现在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着说:“(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样。”当即命令:“硬脖子县令出去!”赏赐三十万钱。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没有谁不害怕 得发抖。京城称之为“卧虎”。歌颂他说:“没人击鼓鸣冤的是董宣。”(董宣)当了五年洛阳县令。七十四岁时,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见布做的被覆盖着尸体,(董宣的)妻子和儿子相对而哭,家里只有几斛大麦,一辆破车。光武帝很伤心,说:“董宣廉洁,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经做过二千石,便赏赐(系印钮的)绿色丝带,并按大夫的礼节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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