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上学的雅称叫去私塾。私塾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内部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它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它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前夕,共产党在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政策,一些私塾的学童因为土地被充公而丧失了聘请塾师的能力。同时,随着对塾师的思想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部分塾师感到不再适合设馆谋生,便另图他业。新中国成立后,私塾逐渐消失。
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清代地方儒学有名无实,青少年真正读书受教育的场所,除义学外,一般都在地方或私人所办的学塾里。因此清代学塾发达,遍布城乡。以经费来源区分,一为富贵之家聘师在家教读子弟,称教馆或坐馆;二为地方(村)、宗族捐助钱财、学田,聘师设塾以教贫寒子弟,称村塾、族塾(宗塾);三为塾师私人设馆收费教授生徒的,称门馆、家塾、学馆、书屋。
追根溯源,私塾是从更早的塾发展过来的。西周时期,塾只是乡学中的一种形式。《学记》追述西周的学制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当时,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塾的主持人是年老告归的官员,负责在地方推行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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