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若因供不上被银行收回房子交由法院进行拍卖,首付款是不会退回的。大家需要注意:
1、当初房贷批下来时,房款已经全部交给房地产开发商,因而客户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所购房产也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房地产开发商自然不会因为客户还不起房贷就同意退房。况且房子是被法院进行拍卖,不是再还给房地产开发商。只有房贷批不下来的情况才可能去申请退房、退首付。
2、如果法院拍卖房子所得资金在抵偿清欠款后还有剩余,那法院到是会将剩余款项退给客户。不过若法院拍卖房子所得资金尚不足以抵偿清欠款,那在资金全部用来抵偿后,剩下未能抵偿掉的欠款就依然还是需要客户负责偿还(若有购买房贷保险或者有担保方的话,可能会由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代偿)。
房贷还不起不可以退房。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而房地产开发商也早已收到房款,交易中心已经把房子做好备案了,该房屋自然认定为是购房者所有。而且就算是退房也需要购房者先还清房贷,解除房屋抵押后才能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已备案的合同,然后才能从房地产开发商处拿到退回的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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