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桧:南宋初年宰相、奸臣,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2、王氏:秦桧的夫人,宋神宗时宰相王珪孙女。也是童贯的干女儿,历封魏国夫人、韩国夫人。
3、万俟卨:南宋初年宰相,奸臣。秉承宋高宗和秦桧之意打击主战派,主治岳飞之狱,诬陷岳飞虚报军情及逗留淮西等罪,致使岳飞父子和张宪等被害,后与秦桧争权,遭到罢黜。秦桧死后,万俟卨被召回京城任参知政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升任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继续执行投降路线,为百姓所恨。
4、张俊:南宋初年名将,与岳飞、韩世忠、刘光世并称南宋“中兴四将”,所部称张家军。后首请纳兵权,被罢枢密使,进封清河郡王。又参与促成岳飞冤狱。张俊贪婪好财,大肆兼并土地,年收租米达六十万斛。高宗曾亲临其家,礼遇优厚。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张俊去世,谥号“忠烈”,位列七王之一。
5、王俊:岳飞手下的偏将,在岳飞冤死之案中,受秦桧的指示,向朝廷上《告首状》,诬告岳飞谋反。因为他是岳飞的手下,他的告发让人更加信服,更有说服力,因此他在岳飞被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制造岳飞冤案的主要帮凶,后来还以此升正任观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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