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能燃放烟花。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晚会外,其他所有在特区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应急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表示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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