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如果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是不准进口的。
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防腐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只有检验合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才能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允许该食品进口到我国境内,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此外,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该合格证明材料至少能够证明进口到我国境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符合出口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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