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货赂公行(貨賂公行)
拼音huò lù gōng xíng
注音ㄏㄨㄛˋ ㄌㄨˋ ㄍㄨㄥ ㄒㄧㄥˊ
公然以财物行贿、受贿。《晋书.卷五九.齐王冏传》:「操弄王爵,货赂公行。群奸聚党,擅断杀生。」宋.苏轼〈议学校贡举状〉:「唐之通牓,故是弊法,虽有以名取人,厌伏众论之美,亦有货赂公行,权要请托之害。」也作「贿赂公行」。
【解释】赂:贿赂;公行:公开。公开用金钱、财物收买别人进行不正当的活动。
【出处】晋·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三公倾邪,皆希世见用,货赂并行,强者为怨,不见举奏,弱者守道,多被陷毁。”
【近义词】贿赂公行
【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宾语;指公开以货财进行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