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是责任制不落实,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
2、第三,论述了司法类渎职犯罪主体认定中的几大疑难问题。
3、渎职侵权犯罪主体多是思路敏捷、能言善辩者,很难发现蛛丝马迹,找到突破口。
4、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
5、要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6、近年来,有关渎职罪的研究文章鲜见于篇,在渎职罪的认定和处罚上都还存在着诸多未见深入的地方。
7、与之前的治黄大吏不同,林则徐做事认真,严谨务实;他痛恨渎职,对此类人等严惩不贷。
8、司马光在竭力尽心为国家举荐贤才的同时,对那些贪赃枉法,渎职误国的官吏深恶痛绝,屡屡上书朝廷予以揭露,建议严加惩处。
9、厂长因渎职,被公安局收容,弄得声名狼藉。
10、甚至不惜越权执法;而当出现复杂、困难的局面或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不是鞋底抹油一溜了之,就是千方百计为自己履职不力、失职渎职推卸责任。
11、对徇私的性质和地位,认为徇私是徇私舞弊型渎职犯罪的犯罪动机且为主观构成要件。
12、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