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导则(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2〕120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6时起,调整部分疫情高风险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高风险区点位
(一)具体点位
云枫街道兴合社区1号院、7号院9单元、9号院(原为云枫街道兴合社区1号院、6号院、7号院9单元、9号院);
云枫街道观音桥社区景苑4栋1单元,7栋2单元,8栋1单元、2单元、3单元,9栋1单元、2单元,15栋4单元,16栋3单元(原为云枫街道观音桥社区景苑8栋2单元);
云枫街道永先社区云枫苑1栋1单元、2栋2单元、3栋2单元、7栋1单元(原为云枫街道永先社区云枫苑1栋、2栋、3栋)。
(二)管理措施
1.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2.实施封控管理后开展相应频次核酸检测,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3.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5.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动态调整。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具体点位
文峰街道南郊社区德能滨海蓝湖9栋;
云枫街道关子社区格物居4栋2单元。
(二)管理措施
调整后严格执行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防控措施的通告》相关措施。
未尽事宜,以开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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