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田某某,女,家庭住址:双清区兴隆街道建材城一期37栋,为外省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申某某,女,家庭住址:双清区汽车站街道麻子洼社区老国税局院内2栋,为外省返乡人员,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上述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30日
14:24乘坐私家车到邵阳东收费站下高速,进行核酸采样;
15:00—21:40在建材城一期龙圣五金店;21:4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日至12月3日一直居家,期间分别到兴隆街道紫薇社区和红星美凯龙核酸检测点采样。
12月4日闭环转运。
感染者2
11月30日
21:31乘坐高铁G6409到达邵阳站,出站后乘坐私家车前往汽车东站附近今天酒店;
22:03到今天酒店办理入住后未外出。
12月1日至12月2日在今天酒店入住未外出。
12月3日上午在今天酒店入住未外出;
13:00乘坐私家车返回双清区汽车站街道麻子洼社区老国税局院内二栋家中;
14:00步行到邵阳市妇幼保健院做核酸,因红码乘坐的士到双清区工人文化宫临时核酸采样点采样,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2月4日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双清区疾控中心(0739—5236874)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双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邵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双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邵即检、五天四检”防疫要求: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双清,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双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双清5天内(含第5天),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双清区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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