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2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9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逢源街中山八路31号之一、之二。
二、白鹤洞街鹤翔里大院6号、7号、8号。
三、龙津街中山七路187号,c2栋;中山七路189号,c1栋。
四、西村街
1.西湾东路2、10、12号,西湾东路14号之一至之六,西湾东路16号之一、之二、之三,西湾东路16号1、2、3栋,西湾东路18号蔬果大厦,广雅路76号、78号。
2.环市西路92号,冰厂后街1至29号, 长乐后街38、39、40、41、42号,西湾东十六街19、28、29号、五约大街2、4、6号、广州西站。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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