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号起,青海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
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抗原检测项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收费;检测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统一制定政府指导价为5元/人次 。抗原检测试剂作为项目除外内容,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单人单次抗原检测项目和抗原检测试剂收费总和不得超过15元。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一级主任科员晁瑜:抗原检测试剂的采购政策是公立医疗机构要通过省级平台对抗原进行采购,我们也是通过参加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逐步降低抗原检测的试剂价格。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纳入青海省基本医保诊疗项目和耗材目录乙类范围。居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一级主任科员晁瑜:核酸检测在一些基层机构很难实施,所以增加抗原检测的项目,抗原检测相对比核酸检测的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要求相对要低一些,基层的群众能够比较快捷地享受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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