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1月21日9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兴海路57号10单元,佳豪国际广场3单元,力盟尚都1单元(泰然楼),安泰华庭8号楼2单元,海宏一号E区4号楼1单元,彭家寨地质小区19号楼1单元,海晏路105号-105-51号拐角超市(格林兰郡小区西门),中房蓝韵4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黄河路98号农行家属院3号楼3单元,西山一巷4号院1号楼2单元,刘家寨杨科宾馆,西城御景4号楼2单元,天骄花园2号楼2单元。
调整后,我区将继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市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自11月21日9时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泰和祥小区2号楼,黄河路5号2单元,兰青小区3号楼,杰森花园10号楼1单元,金座C 区22号楼2单元,同和园6号楼1单元,三榆山水文园二期3号楼2单元,金座A区5号楼2单元,万兴大厦1号楼1单元,晨光村南华尖片区,西北园小区9号楼1单元,明仁苑小区2号楼1单元,微波巷15号院3单元,海晏路2号院1单元,绿地云香郡3号楼2单元、7号楼1单元、8号楼2单元,盛达国际11号楼2单元,海宏一号D区1号楼2单元。
管控措施: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
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街道(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管理指导,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驻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闭环管理、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不聚集、不扎堆,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城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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