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发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复杂,传播风险较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尽快实现动态清零,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13时起,在全县范围内执行社会面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控人员流动。除核酸采样、购买生活物资、看病就医等情况外,提倡非必要不出户,城内人员不出城、乡镇人员不进城。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停止农村赶集活动。来彭返彭人员需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抵彭后主动“落地检”“3天3检”,配合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参与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应急值守及承担其他特定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居家办公。机关党员干部带头下沉一线,就地转为防控力量,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减少车辆流动。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应急处置车通行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上路通行。因就医救急等突发情况确需外出的车辆及时放行。
三、暂停场所开放。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母婴店、物流配送中心、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重大项目实行闭环施工,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闭环生产。
四、严格扫码查验。进入农贸市场、生活超市、母婴店、物流配送中心、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扫“场所码”、验渝康码、查行程卡。红码、黄码、弹窗和近7天内有重点地县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五、加强市场保供。各保供单位要加大基本生活物资调配力度,强化粮油、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采取无接触式配送,保证广大居民消费不断档,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六、履行个人责任。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和防控政策,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遵守现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务必做到应检尽检。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积极配合,确保早日打赢这场疫情歼灭战。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23-78441566
紧急就医:023-78442729(县人民医院)
023-78448891(县中医院)
023-78442741(县妇幼保健院)
商贸保供:023-78492055
交通运输:023-7886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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