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西园街道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等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一扫四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短信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及行程卡,测量体温)和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防疫一线、医疗机构、交通物流、货运、邮政快递、外卖、酒店(民宿、网约房)服务、商超及农(集)贸市场(含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监测。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酒吧、KTV、歌舞厅、密室逃脱、剧本杀、健身房、体育场馆、游泳馆、茶楼茶铺(棋牌室)、洗浴场所(SPA、足浴、汗蒸、按摩店等)、美容店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养老院、福利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大中专院校闭环管理。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筑工地实施“防疫泡泡”闭环生产;暂无条件的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式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两点一线”工作要求。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各类场所严格执行“一扫四查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测体温)。
三、严控人员聚集
区域内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等活动;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采取全封闭管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培训机构除外)。暂停举办坝坝宴、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企业食堂实行错峰就餐。
四、减少个人活动,做好健康监测
辖区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五、对因履行“四方责任”不到位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个人及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6日0时起施行,暂定实施3天,相关措施将根据有关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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