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我县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和密切接触者追踪中,发现4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4名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对其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进行追踪排查、流动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现将此4名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向某
11月7日
8:30到至尊府10栋装修;
17:30 回家。
11月8日
8:30到至尊府3栋装修;
17:30 回家。
11月9日
在家未外出。
11月10日
09:30到召市镇新园村6组装修;
19:00返回家中。
11月11、12、13、14日
到县检察院采样点采样。
感染者:田某东
11月7日-10日
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务工。
11月11日
12:00从浙江省义乌市自驾回龙山。
11月12日
3:00在龙山县狮子头高速路口下高速;
3:08在高速路口核酸采样;
4:00-8:00到红星美凯龙对面快处快赔前休息;
12:00到强盗沟殷家坳;
13:30到民艾村村部采集核酸。
11月13日
12:00到民艾村部采集核酸。
11月14日
9:00到民艾村部采集核酸;
20:00到龙山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0:26被隔离。
感染者:田某玉
11月9、10日
在家未外出。
11月11日
5:00到凤阳街买菜;
10:00到欣阳便利店购物;
13:10到王府井小区采样点采样。
11月12日
12:44到王府井小区采样点采样。
11月13日
14:30到酒厂对面神农堂大药房购物。
11月14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吴某法
11月9、10、11日
在家未外出。
11月12日
12:38到王府井小区采样点采样。
11月13日
居家隔离。
如与以上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迟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龙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4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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