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47号)
2022年11月30日下午,浦江县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初步流调情况如下:
陈某某,女,系甘肃兰州返浦人员,11月28日晚自甘肃兰州乘坐K1042列车(08车6号中铺)于11月30日凌晨3:50抵达杭州,并于当日上午7:39乘坐G1635列车(07车07D)自杭州东站出发,于8:39抵达义乌火车站,完成落地检后由浦江县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浦江县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区。省外来(返)浦人员务必提前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三天三检三不”(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出入公共场所)措施。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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