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之后,校外培训成为严格管控的对象,许多头部教培机构都选择了离开。尽管还有一些教培机构在勉力支撑,但也是日落西山,不复昨日的辉煌。
因为休息日和节假日都被禁止补课,教培机构能够支配的时间太少,自然就不能保证补课老师的利益,盈利的空间自然也就收窄了太多。
尽管大规模地补课不再出现,但是家长补课的需求还是很旺盛的,因为中考高考摆在面前,有哪一个家长敢拿孩子的前途来开玩笑呢?
于是,一些培训机构看到了这里面的机会,纷纷地投身到教育培训当中来。他们变着花样来给学生补课。为了给补课打掩护,买奶茶可以让“服务生”辅导作业,学语文叫做“国学兴趣班”,补习英语叫“跨文化交流”就连“篮球班”里的老师都文武双全,坐在球场上都能讲课。
而补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一对一的,有一对多的,还有住家保姆式的。而家长们也各显神通,就是为了给孩子补上课,不能让孩子在学习上落后于人——输在起跑线上,有哪一个家长愿意呢?
而一些在职教师看到有利可图,也纷纷加入到校外培训的行列中来。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尽管自己参与了补课,但是自己只带一对一的学生,会有什么事呢?除非家长举报,否则不可能被发现的。
此前,对于在职教师的处理渐趋严厉,有教师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教师取消荣誉称号,也有教师被取消一年的绩效工资,还有教师薪资职级被降,甚至还有教师被调离了教学岗位。但是,这些处罚都只是主管部门的处理,随意性很大,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对于补课,能处理的也就是在职教师,因为在职教师是体制内人员,而对于体制外的补课教师,相关的职能不能就鞭长莫及了。也正因此,尽管对校外培训的打击不断,但是这些校外培训春风吹又生。
他们在这个地方被打击了,换一个地方,他们就又重新开张。因为你没有办法处理他们,他们就是再怎么折腾,相关的职能部门都对她们没辙。如此一来,职能部门都跑断了腿,而治理的效果还是没有多少起色。
这样的一种状况,自然谁都不愿意看到,作为职能部门自然更是深有感触。而为了彻底打击校外违规补习,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规定,发起了对校外培训的新的整顿风暴。
这次直接把校外培训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而处罚也提高到了行政处罚的层面。对于校外补课的处罚明确为: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3、责令停业;4、吊销许可证;5、限制从业。
对于校外培训违规,那么不但会没收所有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处以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这也就是说,你即便不是体制内的教师,是一个散兵游勇,只要你违规补课的程度高,那么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之外,还将被处以5—10万的罚款。这就有些严重了不是?你补课能补多少钱呢?这一个处罚下去,是不是就有些让人收不住了?
而对于在职教师的处罚更重,最终的将会被取消教师资格。这就不是限制从业了,而是让你终生没有机会再走进教室。这样的处罚,对于在职教师来说,是不能承受的,因为他将彻底与教育无缘——事业更是无从谈起了!
也正因此,作为在职教师,千万不要以为学生都捏在自己的手里,自己不怕家长举报。但是,我们要记得合肥的那位家长,在孩子没有考取高中之后,直接把三年来给自己补课的老师都列了一份清单,举报到了相关的职能部门。而其中涉及到的在职教师都受到了严厉的处分。
而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现在,这件事恐怕就是一件大事了,是几个老师都参与补课,情节还不严重吗?想想最后处理的结果,能会是从轻处分吗?
世上从来没有不透风的墙。作为在职教师,还是要管理好自己的言行,不要想着借补课来挣一笔——要时刻谨记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而一旦真的被举报,那么你就是说再多,都是徒劳,丢了饭碗那是没有商量的啊!
亲爱的读者,对于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政策,对于校外培训最高可以处以10万元罚款,教师将被取消教师资格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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