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卡房的正式名称叫“苏州市区直管公有住房”,是由房产管理部门井管理的,以政府制定租金标准的居住房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单位会给员工发福利房加一张“房卡”,久而久之大家就俗称“房卡房”。房卡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产权性质是不一样的,房卡持有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房卡转让实际上就是经过产权人同意,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由受让人作为新的承租人。自2021年1月11日起,有偿转让房卡房使用权,需由住建局委托第三方进行估价,并需缴纳15%的转让收益(成交价和房管所评估价取高征收)。
根据规定,要求必须是姑苏区户籍(若是姑苏区集体户,需要市区一年社保) 能购买房卡房,但房卡房不限购。而且房卡房不能货款,只接受全款。
根据苏州市区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规定,买下了房卡房后也需要遵守如下规定:
1、承租人应妥善使用房屋及装修设施等。
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严禁搭建违法建筑。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借,转租,转让,调换给他人使用。
5、承租人不得阻止管理部门检查,维修房屋。
6、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果有不当行为被发现,持卡人会被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被收回房屋。
1、房卡房能不能进行买卖,主要还是要看房屋的房产证。如果该房有房产证,就可以进行买卖过户。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就不能进行买卖过户。因为没有过户的房子产权是不属于买方的,就做一个房产公证。
2、只做公证而不过户的房子是存在巨大风险的。因为根据我国的房地产法律规定,买卖双方一旦产生了纠纷,房产证将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因此一旦卖房人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转售时,买方人的利益都是无法保证的。
3、房屋的公证机构也是根据房产证所有权判定的,而不是根据买卖时签订的合同来做公证,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进入了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到质疑。买房是一件大事,因此在这里提醒所有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以免损伤到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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