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费的规定是: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负责小区安全、环境卫生的费用,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除小区或城市有特殊规定外,房子不住不可以只交70%的物业费,虽然没有居住,但也是需要交全额物业费的,业主不能以未入住为由而减少交物业费或不交物业费。物业所提供的服务是服务与小区整体,业主未入住的情况下,房子这个主体还是在享受着小区的物业服务,所以物业费一般都不会不会下调。
1、物业公司乱收费
一般比较大的物业公司都不会存在乱收费的状况,存在这样的状况居民也能够进行反馈和投诉,收取物业费必需要经过当地物价局的审阅并下发收费答应,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可经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反映,让物业出示收费答应,如果物业拿不出,业主有权拒缴,并向物价局投诉。
2、效劳质量不合格
物业办理效劳包含哪些一般会在签定的合同中表现,物业的效劳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好的规范,是许多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原因。对此业主一定要保存足够的证据,能够用手机、相机等记录下物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然后主动去和物业交涉,通知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该收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记录。
3、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
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经过业委会与物业洽谈,要求整改或解聘物业,也能够向有关部门投诉。但不要一言不合就拒缴物业费,如果长时间不交纳,物业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诉,除非业主能供给强而有力的证据,不然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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