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担保人一定要到现场。到场就是为了证明担保事实,且担保人知悉该项事实,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否则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作为担保人必须到场在协议上签字,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会上征信的。在担保人给他人的贷款做了担保之后,个人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有为别人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记录,以及贷款的相关信息。不过一般是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的。因为只要借款人有在正常还款,担保人的征信也不可能凭空产生不良记录。但若是在借款人拒绝偿还贷款或者无力偿还贷款,而银行和贷款机构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贷款时,担保人拒绝偿还,不承担应尽的责任义务的话,个人征信上就可能会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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