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水最迟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供水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组织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1、首先找小区的物业公司,询问物业是不是在维修或是否有相关业务工作在进行。
2、物业公司不能答复的,联系自来水公司,看看供水公司在小区或周边有没有业务工作,询问工作大概完成时间,以便做好下步打算。
3、自来水公司仍不能给出明确回复或长时间不能解决问题的,打市长热线或市政热线,说明相关情况,提出自己比较合理的要求。
4、12319是城建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建筑市场等各个方面。
供水单位供水,你按时支付水费,你们之间其实是一种合同关系,擅自停水造成你有损失的话,可以打物业电话投诉。
1、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用水用电人即小区业主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即供水供电公司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果业主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公司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2、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公司则可以以供电供水部门的名义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供电供水部门没有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电合同外第三人,当然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如果物业公司据此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受损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
3、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属于涉他条款,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供水、供电公司造成损失,供水供电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
【相关文章】
本文地址:https://www.qubaike.com/jjfs/nsgrl8my.html
声明:本文信息为网友自行发布旨在分享与大家阅读学习,文中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站无关,如对文中内容有异议请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