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积金还能取,但需要符合提取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或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
2、审批
(1)初审
1)现场申请办理的:申请人携带提取资料的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初审人员进行系统查询、资料收集、留存影像资料。准予提取的,签署初审意见,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电话通知提取人,说明原因。
2)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提交申请,初审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准予提取的,向复核人员移交资料。不准予提取的,通过网上业务平台退单,并说明原因。
(2)复核
1)现场申请办理的:申请人到复核窗口,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签字、盖章。
2)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的:复审人员对资料再审核,提交支付。
3、支付
经管理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储蓄账户,特殊情况转入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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