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农村集体的土地,并且是向该农村集体以为的人销售,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用作开发商品房,并且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对“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它是事实上的无产权房,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1、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2、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3、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应产权,所以也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4、没有占地补偿。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所有,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5、无法办理银行贷款。这点我想不必多说了,因为办理贷款买房需要以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没有国家出具合法产权证房产银行不会放款。
6、户口无法迁入。由于购买小产权住房无法迁入户口,所以购房人及其子女无法获得当地的免费医疗和义务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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