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验房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钥匙及办理入住手续。
需要提前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需要约定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
1、检查房屋手续:
在开始验房之前,购房者应该先查看开发商的三书一证一表,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
2、确定房屋面积:
对于自己所购买的房屋面积,购房者应该根据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盖测绘公司公章,测绘员资格章)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
3、看房屋结构:
在验收房屋的时候,购房者应该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清点房屋使用情况:
购房者还应该按照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确定房屋物业情况:
对于物业,购房者也是需要进行验收的,购房者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6、交费:
购房者如果对于房屋和物业都没有什么意义的话,就需要交纳的相关的费用了,包括了物业管理费(应有市物价局批文)、房屋面积差补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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