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选房可以选房子,根据厦门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分配流程中的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中心或者其委托的运营企业组织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家庭按顺序号进行选房并出具配售通知书,由售房单位根据配售通知书与购房人办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权属登记等相关配售手续。申请家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选房、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交购房款的,视为放弃本批次购房资格。
1、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本批次已确认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名单、房源供应及意向房源选择情况,制定选房方案,报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以《选房购房手册》形式公布执行。选房购房手册包括本批次选房的申请家庭名单、选房顺序、房源清单、选房规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等。
2、申请家庭应按照本批次《选房购房手册》的规定参加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
3、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的购房资格,其本批次申请家庭顺序号失效:
(1)未按《选房购房手册》规定参加选房的;
(2)选房后未当场在《房号单》《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买受人、共有产权人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的;
(3)已签字确认并领取《房号单》《配售通知书》,但未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缴交购房款等相关配售手续的。
1、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的时间起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只能通过按原价格折旧回购方式退出该住房。
2、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购房人如需上市转让或转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应当按原购房价与提交申请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3、厦门保障房(商品房)原则上优惠55%。自己只需要出45%,还可以公积金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利率参照银行。但需注意,房源位置不同,批次不同,价格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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