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时候,业主不可以不去接交房屋。假如开发商以挂号信的形式多次通知业主去接交房屋,但是业主都没有去接交房屋的话,那么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发商就会默认业主已经收房。
2、如果是因为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或者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1、检测房屋面积
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检验房屋质量时,具体要查看房屋本身的质量,还要查看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另外还需检查装修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或约定。
3、注意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5、注意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迟延收房会造成其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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